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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网 | 国学】《论语》 全文及注解(二百三十一)

来源:中国美网 ·93114 浏览 ·2019-07-11 15:06:33

论语,二百三十一


  原文

 18.7 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①。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②,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③。”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④。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一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注释

 ①蓧(diào):古代在田中除草的工具。

 ②五谷:古书中有不同的说法,最普通的一种指稻、黍稷、麦、菽。稻麦是主要粮食作物;黍是黄米;稷是粟,一说是高粱;菽是豆类作物。

 ③芸:通“耘"。

 ④见其二子:使其二子出来见客。


 译文

 子路跟随孔子落在后面,遇到一个老人,用手杖挑着除草用的工具。子路问道:“您看见我的老师了吗?”老人说:“四肢不劳动,五谷分不清。谁是你的老师呢?”说完,把手杖插在地上开始锄草。子路拱着手站在一边。老人便留子路到他家中住宿,杀鸡做饭给子路吃,还叫他的两个儿子出来相见。第二天,子路赶上了孔子,并把这事告诉了他。孔子说:“这是釒.隐士叫子路返回去再见他。子路到了那里,他已经出门了。子路说:“不出来做官是不义的。长幼之间的礼节,不可以废弃;君臣之间的道义,又怎么可以废弃呢?本想保持自身纯洁,却破坏了重大的伦理道德。君子出来做官,是为了实行君臣之义。至于我们的政治主张行不通,是早就知道的了。”


  原文

 18.8 逸民①: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②。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③,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④,身中清⑤,废中权⑥。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注释

   ①逸:同“佚",散失、遗弃。

   ②伯夷、叔齐柳下惠皆见前。虞仲、夷逸、朱张少连四人身世无从考,从文中意思看,当是没落贵族。

   ③中(zhòng):符合。

   ④放言:放肆直言

   ⑤身中清.立身清白。清,清白。

   ⑥废中权.弃官合乎权宜。废,放弃。权,权宜。


   译文

   隐居不做官的人有:伯夷、叔齐、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孔子说:“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不辱没自己的身份,就是伯夷和叔齐吧!”又说:“柳下惠、少连降低了自己的志向,辱没了自己的身份,但言语合乎伦理,行为经过考虑,也就是如此罢了。”又说:“仲、夷逸,世隐居,放肆直言,立身清白,弃官合乎权宜。我就和他们不一样,没有什么可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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