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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宝专家私拓文物,内行人岂能当“破坏先锋”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18271 浏览 ·2019-05-14 13:30:10
破坏先锋

 文物专家孙大为被举报私拓国家级文物。 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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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清扫描、3D扫描等技术背景下,作为内行人还在搞破坏性拓印——如此“痴爱”不仅任性而且自私,不仅不专业还涉嫌违法。

 5月12日,文物修复专家、鉴宝专家孙大为因涉嫌私自拓印多个国家重点文物,被网友举报。举报人称孙大为对唐肃宗建陵、唐德宗李适碑铭等开展物理性拓印。

 对此,陕西礼泉县文物旅游局称,事发2月28日,孙大为等三人在唐肃宗建陵南门私自拓印石狮,该局工作人员没收作案工具及拓片一张。由于文管部门没有执法权,仅能对其批评教育。孙大为微博中仍有一张疑似唐肃宗建陵石刻拓片,目前已报警。

 文物修复专家亲自上阵,顶着违法违规、破坏文物的风险私自拓印,这事多少让人有些难以置信。

 但根据我的了解,类似事件并不是特例。一位拓印专家曾向我提及:在他们“圈子”里,尤其是在前几年,私自拓印国家级保护文物碑刻、佛造像的现象很普遍,大家经常组团一起去山西等石窟佛造像聚集的地方,私下进行拓印。

 而拓印的条件则只需给看管的村民很少的钱甚至几条烟就可以。更有甚者,还有人做起了拓印生意,到了目的地现场拍照给买家,如果买家满意,几个人就开始拓印整个佛像或碑刻,可以说形成了完整的“产销链”。这位专家说:“理论上,一级文物的拓片就是二级文物,所以会被一些人利用去卖钱。”

 拓印对文物造成的损害风险,外行人可能不太了解,但内行人很清楚。

 一方面,在拓印过程中如果不注意,墨汁四处散落,墨汁渗入会导致文物变黑,对文物本体造成污染,容易改变文物本来的面貌,损害后世对文物的研究与认识。另一方面,文保机构在对已被污染文物后续清洗过程中又可能会对文物本体造成一定损伤,可谓是双重伤害。

 而且,在拓印过程中如果比较粗暴,用木榔头捶打,本身已被风吹日晒历经千年的文物,很容易发生断裂或破坏。

 也因此,《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对馆藏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制、拓印时,不得损害文物,并且要向文物部门提交申请。很显然,无论是孙大为还是所谓的“圈内人”,都没有权利对这些文物私下进行拓印。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如孙大为这样的文物爱好者,极有可能是因为对这些文物的“痴爱”才造成了错误的行为。譬如欧阳修以前就喜欢揣着个墨汁,看到书法特别好的石碑,会上去拓一拓。

  但热爱不是破坏的理由,私自拓印行为与当下的文保法规格格不入。尤其是孙大为这样的“内行人”,很难说不懂行,事后还发微博“炫耀”,对此,显然不能批评教育了事。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58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馆藏珍贵文物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此,公安机关当依法予以处罚。

  随着技术发展,高清扫描、3D扫描等手段丝毫不逊于物理性拓印,这样的背景下,还在肆意拓印文物,这样的“痴爱”不仅任性而且自私,不仅不专业还涉嫌违法。而这件事,对于文管部门来说,也是一次警示:不能因为自己“没有执法权”就对破坏文物的行为轻轻放过,如此“宽容”破坏的是整个文保的大环境。及时发现、及时报警、依法处理,才能阻止“孙大为”们的任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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